答:学生在校期间改名,需提供下述材料:
(1)公安部门出具的姓名修改或变更证明。内容应包含现用名、曾用名、身份证号和修改或变更时间等。户口卡中如包含上述内容可直接使用户口卡。
(2)北京农学院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
(3)身份证。
学生改名后,将以上材料交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行政楼108),由学校学籍管理工作人员将材料提交平台审核。
学校保留上述材料复印件存档,原件审核完成后当即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