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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试行)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10-28 】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范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引导和鼓励本科生在教师指导下开展科学研究,提高本科生基本科研素养,培养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复合应用型人才,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评选原则与范围

第一条 本办法中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校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第二条 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突出论文内容的创新性、实践性,遵循“科学评价、严格筛选、公正公开、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 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范围为参加当年当次学士学位申请答辩的全日制本科生学位论文。

第二章 评选标准与数量

第四条 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论文选题和内容能较好体现本专业培养目标,有较好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能够做到理论联系实际。选题来自指导教师科研项目、社会实践的论文优先推荐。

2.论文立论正确、实验方案合理、论据充分、论述清晰,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独到见解,能体现学生有比较强的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3.论文的查重检测结果不得超过20%。

4.论文通过院(系)公开答辩,且成绩为优秀。

第五条 每个专业推荐数量不超过当年本专业参加论文答辩人数的10%。学校将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每个专业最终评选出不超过推荐数量的50%确定为校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第三章 评选程序

第六条 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与论文答辩、学位授予同步开展,一般在每年6月进行。

第七条 各专业按照规定比例向学院答辩委员会推荐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填写《北京农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并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简介、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报告。

第八条 学院论文答辩委员会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评审,并填写推荐意见,同时提交《北京农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

第九条 教务处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重复率检测,并对论文选题进行形式审查。

第十条 形式审查通过后,教务处统一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评审,按照每个专业不超过推荐数量的50%的比例确定校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拟推荐名单,并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

第十一条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毕业论文存在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问题,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教务处提出异议。经查实,学校取消其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入选资格,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教务处将公示无异议的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名单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并确定最终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名单。

第四章 材料报送

第十三条 推荐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论文(设计)全部电子版材料,包括:论文正文、图纸、文献综述、任务书、开题报告、工作日志、评分表、答辩记录等

2.北京农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附件1)

3.毕业论文(设计)简介(包括选题背景、研究意义、论文主要内容、创新研究成果等以及导师评语)(附件2)。

4.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报告

5.北京农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附件3)

第十四条 以上材料需按通知要求按时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学生或学院未按时完成或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推荐及报送材料的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第五章 奖励

第十五条 被评为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和指导教师,学校将颁发相应证书予以表彰,同时奖励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本科生奖金800元/人。

第十六条 评选出的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将作为北京市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候选。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七条 对评选出的优秀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学校重点对其进行抽检,如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优秀论文获奖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所在学院下一学年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比例。已授予荣誉、发放奖金的同时撤销对作者及其指导教师的奖励,追回已发放奖金,并予以通报。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 北京农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

2. 毕业论文(设计)简介

3. 北京农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

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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