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良好的教学环境,确保教学活动正常有序进行,根据教室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本专科生、研究生学术活动、党团活动、社团活动借用教室管理办法通知如下:
一、 教室只可用作本校本专科生、研究生教学活动、学术活动、党团活动和社团活动,其他用途不得借用教室。
二、 本专科生、研究生学术活动、党团活动和社团活动借用教室,须提前5个工作日向所在学院辅导员(或团委、社团联)提出借用教室申请,申请批准通过后由所在学院辅导员(或团委、社团联)在活动开展前2个工作日在本科教学管理系统中办理相关借用手续。经教务处审核后,由所在学院辅导员(或团委、社团联)在本科教学管理系统中打印使用教室申请单,申请单务必在活动开展前1天送至借用教室所在大楼物业办公室。
三、 本专科生、研究生学术活动、党团活动和社团活动如需使用多媒体设备,必须有活动负责教师到场,并于使用时由活动负责教师凭证件使用多媒体设备及工具。
四、 教学楼内组织的一切活动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跳舞、打扑克或开展文娱、体育活动。
五、 实际活动内容应与申请内容相符。
六、 实际活动人数应与申请的活动人数基本相符,教室配置的可移动桌椅,一般情况下不得擅自挪动。如确需挪动,使用完毕后应将桌椅还原,以保证后续教学的正常进行。
七、 学生活动借用教室的时间应与上课作息时间基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