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加强对本科生学业过程的管理,提高对学生学业的指导性和预见性,根据《北京农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试行)》(北农校发〔2016〕10号)等相关规定,现开展本学期学业预警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业预警工作程序
1.确定学业预警学生名单。各学院教学秘书依据专业培养计划对学生学业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学业预警学生名单并交给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学生辅导员及班主任。
2.下达《学业预警通知单》。教学秘书向被预警学生下达《北京农学院学业预警通知单》(附件1),被预警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3.警示谈话。由班主任、辅导员或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对被预警学生进行警示谈话,了解分析学生学习的问题与原因,协助其制定学习计划,填写《北京农学院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附件2)。
4.通知家长:教学秘书以挂号信形式向被预警学生家长邮寄《学业预警通知单(致家长)》及《学业预警通知单(家长回执)》,留存邮寄证明,要求家长寄回回执存档;或以其他通讯方式通知家长,留存通讯书面记录。
5.家长面谈:邀请家长来校就预警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面谈,面谈后,整理书面记录,填写《北京农学院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附件3),记录确切时间、地点及谈话内容,经家长确认、签字后存档。
二、时间要求
1.各学院教学秘书于3月18日下午16:30点前确定学业预警学生名单,并提交至学院相关分管领导与教师。
2.各学院应于4月2日16:30前完成全部学业预警工作,并将学业预警情况统计表(附件4)纸质版、电子版提交教务处考务管理科刘芬老师,其他相关材料学院留档备查。
三、工作要求
1.学院开展学业预警工作后要建立学业预警管理档案,并对学习困难的学生,认真分析和挖掘深层或潜在的根源,有针对性地做好帮扶和教育工作,督促学生完成学习任务。
2.各学院应重点对毕业年级学生开展专项预警,并督促其认真参加本学期补考与重修,以实现顺利毕业。
3.鉴于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对于预警级别较高,需要和学生家长谈话时,可采取线上或电话沟通相关学生学业情况,并做好相应记录即可。
联系人:教务处考务管理科刘芬老师,联系电话:80795241。
教务处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