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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学院关于加强教学考勤与学生评教工作的若干规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9-30 】

一、学生评教的重要意义

学生评教是提高教学质量,实现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学生参与评教是学生在教学中主体地位的体现,是教师教学效果评价的重要依据,是激励教师提高教学水平的重要手段。通过学生评教,有利于教师不断总结教学经验,调整教学方法,有利于促进学风、教风建设,有利于提高教师教学的综合能力,有利于将同学们培养成为高素质创新人才。学生评教既是一种权利,又是一种义务,广大同学应该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客观地对任课教师做出客观评价。

二、学生评教的内容安排

学生评教包括日常评教活动和每学期固定时间的网上评教活动。学生日常评教可以通过班级信息员、也可以直接向教务处质量管理办公室及时反映教学运行中的意见和建议,内容可以包括课堂教学、实验实践教学、教学管理等各方面的情况。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学期评价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每学期从第十六周至第十八周,学生通过个人网络账号进入北京农学院教务管理系统,无记名地对评教指标体系各项内容予以打分,评价内容包括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建设、教学效果等。

三、学生评教资格

除了缺勤达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以上的学生以外,凡完成注册且在籍的学生均具有评教资格,学生每学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对本学期所修的各门课程的教学情况评价一次。单门课程缺勤达到三分之一的学生,将失去对该门课程评教的资格;有三门课程无故缺勤达到三分之一的学生将被取消该学期全部课程的评教资格。

四、学生缺勤记录的认定

为进一步端正学风,任课教师应采用各种有效措施加强教学考勤的管理,各院(部)应对学生考勤管理做出明确管理规定,督促教师及时汇总并上报有明确时间的学生缺勤记录,责成班主任或辅导员对缺勤严重的学生进行谈话、查明原因,必要时应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五、学生评教资格的暂停

每学期第十二周,各院(部)以班级、课程为单位将无故缺勤达到三分之一的学生名单汇总后交教务处,并书面提出取消该学生对某门课程或全部课程的评教资格申请,同时对该学生发出书面警示通知,并予以实名签收。

六、学生评教资格的恢复

由于学校教务管理系统采用“先评教、后选课”的联动设置,被暂停评教资格的学生须向所在学院提交个人缺勤原因检查和参加下一学期选课的书面申请,各学院将检查留档备查。各学院于十五周之前将审核批准后允许参加重新选课的学生名单汇总提交教务处质量管理办公室,经教务处主管处长签字批准后,该学生方能参加下一学期的选课活动。并于下一学期恢复评教资格。

教务处

2010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