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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育人-人才培养基地建设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4-10 】


强化实践育人理念,构建都市现代农林业多类型、多层次的实践教学平台:学校统筹校内外资源,积极加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构建了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实践教学基地,形成了立体化的实践教学平台。在实验教学中心建设方面,学校20132014连续二年获批“植物生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动物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在北京市属院校中名列前茅。目前,学校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3个北京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涵盖了都市现代农林业全产业链中的植物类、动物类和食品加工类,有9个校级实验教学中心,实现了30个专业实验教学全覆盖。在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方面,2012“北京农学院-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批准为第一批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014年学校“种植类专业校内创新实践基地”又获批“北京高等学校示范性校内创新实践基地”。“十二五”期间,学校建设134个签约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其中,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先后准为北京市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目前,学校充分发挥国家级基地的引领作用、北京市级基地的示范作用和校级基地的覆盖作用,有力地支撑了“3+1”教学模式的开展,提升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水平


校内外多元协同,多措并举,稳步落实“3+1”人才培养模式:


完善的制度保障。出台《北京农学院关于落实“3+1”培养模式强化实践教学的指导意见》文件明确专业实习和毕业实习的目标、管理机制、保障措施;汇编出版本科专业“3+1”培养模式实践教学实施方案,将“1”与科研训练、导师制、小学期结合,突出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出台《北京农学院学生“3+1”培养模式中专业实习实施细则》明确专业实习期间学校实习检查工作小组、学生、校内外指导教师(校、生、师)职责;出台《关于成立本专科实践教学保障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实践教学保障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北京农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聘任指导教师实施细则》、北京农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聘任校外指导教师的决定》、《关于聘任第二批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指导教师的决定》和《关于聘任第三批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指导教师的决定》聘任400名校外实践基地指导教师;出台《北京农学院本科生“3+1”培养模式中毕业实习实施细则》明确毕业实习形式和学校实习检查工作小组、学生、校内外指导教师的职责和任务;出台《北农科技园实践教学实施方案》文件稳固建立校内以大学科技园19个企业和校外134个实践基地为主阵地的实践能力培养基地;出台《关于成立学校林场建设管理委员会的决定》与首农集团、顺鑫集团、大北农集团等集团下属企业紧密对接。


完善的基地保障从加强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入手,以大学科技园为依托,建立多元化的校内外实践基地,按照专业培养目标,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满足教学实习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或农业园,共同建立134个专业对口、相对稳定的教学实习基地,为学生的实践教学特别是第7学期4个月的专业实训提供支持;制定相关校外实习要求与制度,发挥教师特长,聘任实习基地相关专业人员为合作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实习。


完善的体系保障。为凸显都市现代农林业办学特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坚持课程体系整体优化策略,推进实践教学分层次、分模块体系,加强大学生科学研究计划,拓展第二课程,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贯穿于整个培养过程,强化实践教学,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以及自主创新性实践环节,构建不同专业科学合理、讲究实效的能力培养体系和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注重包括第一、第二课堂、智力与非智力教育在内的社会实践教学体系。按照学校2011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校不断推进落实“3+1”实习工作。积极推动“3+1”培养模式中 “1”的专业培养计划落实。在校内外实习安排、科研训练、导师制、小学期等方面予以细化并突破,重点督查实施效果,突出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严格“1”的过程管理与考核,将毕业实习与就业相结合,实行双导师制管理和考核,根据不同专业特点,制定出各专业特色“1”的具体实施方案,针对学生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将“3+1”培养模式中的“1”的实践个性化定制,重点在“1”的具体计划安排中予以突破,完善基于公司企业、基层乡(镇)村或科研事业单位的一线顶岗实习的考核安排。通过一年的专业综合实习和毕业实习与生产实践相结合,边干边学边练,真正“把论文写在京郊大地上,把成果凝聚在居民的生活中”。


完善的过程保障。为全面推进“3+1"实践教学工作的实施,学校成立实践教学保障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王慧敏校长亲自任组长,主管教学工作范双喜副校长和主管学生工作高东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有教务处处长、学生处处长、科技产业集团总经理、团委书记、各学院院长;为促进校外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学校聘任基地教师作为校外人才培养基地的督导教师,出台《北京农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聘任指导教师实施细则》,聘任400名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术水平、管理经验和实践指导能力的企业“双师型”人员兼职指导教师;为切实保证 “3+1”专业实习质量,学校出台《北京农学院学生‘3+1’培养模式中专业实习实施细则(试行)》,设置校级实习检查工作小组,校级教学督导组每周检查专业实习一次,由教务处领导班子、相关学院教学副院长、系主任及教务处相关科室人员每周检查专业实习一次,各学院负责组织本单位每两周检查实习一次;专业实习期间对学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如完成至少16周(80天)的专业实习,不足80天的,可根据基地需要在周末补全或延长实习期限,要求如实填写“学生专业实习记录表”,实习结束后,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书面实习总结等;学校对指导教师的工作内容也做出明确规定,指出所有教师均有义务承担学生专业实习的指导任务,指导教师应服从学院和系里的工作安排,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指导教师每周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至少去实习点一次;各学院多次召开院系两级研讨会,反复讨论专业实习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各系教师考察多个专业实习基地,制定了各学院详细的专业实习实施方案和各项实习管理相关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