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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5-31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北京高等教育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4年)》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启动我校2023年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立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种类

落实新发展理念,秉承“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项目,持续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力,不断提升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能力,为实现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项目拟推荐设立国家级2项、省部级6项、校级项目16项。项目立项等级按照专家评分予以推荐设立。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需为本校在读全日制非毕业班本科生。

2.项目以团队形式由主持人申报,创业训练项目须配有与项目研究领域相匹配的专业指导教师,跨学科项目可配2位指导教师。

3.项目主持人及成员同期均只能申报或参与一个项目。

4.已申报2023年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资助或获得往年“大创计划”的各级各类项目不再申报。

5.已有一定的创新创业项目实施基础的优先立项。

三、申报及遴选流程

申报程序为:(1)学生团队申请;(2)指导教师推荐;(3)学院审核;(4)学校审定立项;(5)结果公布。

遴选流程: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12日。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校外专家进行材料评审工作。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拟推荐设立国家级2项、省部级6项、校级项目16项。项目立项等级按照专家评分予以推荐设立。

四、项目及经费管理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大学生创业训练)国家级及省部级创业训练项目,由学院实行跟踪管理。项目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项目学生负责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填写项目文本,制订科学合理、详细周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最高限额0.8万元,省部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最高限额0.5万元,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最高限额0.2万元。

五、结项验收条件

获批校级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立项的团队,必须在项目执行期内申报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京彩大创”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北京市文创大赛、“农林杯”等双创竞赛1项。团队全体成员至少参加创新创业及相关讲座或培训、实践等活动1次。

获批省部级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立项的团队,必须在项目执行期内申报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京彩大创”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北京市文创大赛、“农林杯”等双创竞赛2项。团队全体成员至少参加创新创业及相关讲座或培训、实践等活动2次。

获批国家级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立项的团队,必须在项目执行期内申报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京彩大创”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北京市文创大赛、“农林杯”等双创竞赛3项。团队全体成员至少参加创新创业及相关讲座或培训、实践等活动3次。

所有级别创业训练项目,均须参加创新创业学院组织的结题验收,达到相应的结题要求,向创新创业学院提交相关项目成果。项目在申请结项时,必须提供项目执行期内团队成员相关活动的证明(如创新创业类讲座考勤记录、创新创业比赛、活动证明等),并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否则项目不予结项。不予结项的项目将追回资金。

六、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项目)申报材料

电子版材料需提交:项目申报书(附件1)、创业计划书(WORD及PPT),发送至邮箱buacxcy@126.com,来件请注明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12日。

联系方式:孙老师 69737399  尹老师 80795543  齐老师 69732791


创新创业学院、校团委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