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深化高校创新创业
教育改革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教高厅函〔2016〕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定于2016年10月14日(周五)14:30-16:30在华中科技大学八号楼3楼学术报告厅召开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经验交流会,会期半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交流推广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好经验,集聚激发深化改革新动能,加快推动各地各校取得改革新成效。
二、参会人员
1.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负责同志。
2.北京邮电大学、上海理工大学、四川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负责同志。
3.请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高教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并协调入围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的120个团队(不含参加复活赛的团队)所在高校的分管教学副校长列席会议。
三、会议报名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省(区、市)参会人员有关信息,于2016年10月10日1700前将会议回执(见附件)发送至会务组邮箱: 727109480@qq.com。
四、其他事项
1.会务工作由华中科技大学负责。会议统一安排食宿。参会人员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2.参会人员请于10月14日1300-1430到华中科技大学八号楼1楼大厅报到。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朱蓓蓓 010-66096448
会务组(华中科技大学):林岚 18986113892
附件: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经验交流会会议回执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9月30日